? 近期,日本在國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第244號內閣令修訂日本化審法,將全氟辛酸(PFOA)及其異構體和鹽以及PFOA相關物質指定為第I類特定化學物質。除獲授權或許可外,原則上禁止制造、進口及使用指定的第I類特定化學物質,且禁止進口含有該物質的產品。
??日本化審法全稱化學物質審查與生產管理法(Acton the Evalua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 and Regulation of Their Manufacture)簡稱為CSCL(Chemical Substance Control Law),1973年頒布,由厚生勞動省(MHLW)、經濟產業省(METI)和環境省(MOE)三個部門共同負責實施,其目的管理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潛在風險的工業化學品,是世界上第一部提出對化學品采取評估和授權的法規。
??第244號內閣令主要更新內容如下:1. 將原條目34的“PFOA及其鹽”更新為“PFOA及其異構體和鹽”;2. 將原條目35關于PFHxS的管控調整為條目36;現條目35為“PFOA相關物質”,包含全氟正辛基碘烷(PFOI)、1H,1H,2H,2H-全氟-1-癸醇(8:2FTOH)以及日本厚生勞動省(MHLW)和其他主管當局指定的可降解為PFOA的物質;
? 4. 經許可,PFOA相關化合物可用于滅火器、滅火器滅火劑和滅火泡沫;
? 5. 作為豁免,2025年12月3日前,8:2 FTOH可以用于制造侵入性和植入式醫療器械;2036年12月31日前,PFOI可以用于制造醫藥產品中的全氟溴辛烷(PFOB)。2024年6月1日起,日本化審法已將PFHxS或其異構體或鹽納入日本化審法下的第Ⅰ類特定化學物質清單限制其生產、進口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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